急性心肌梗死的治疗措施

1.监护和一般治疗对明确或怀疑AMI诊断的患者应立即收入冠心病监护病房。

1)休息:卧床休息1周,保持环境安静。减少刺激,解除焦虑。

2)吸氧:最初几日间断或持续通过鼻管或面罩吸氧。

3)监测:在冠心病监护室进行心电图、血压和呼吸的监测,必要时还监测肺毛细血管压和中心静脉压。密切观察心律、心率、血压和心功能的变化。

4)护理:急性期12小时卧床休息,若无并发症,24小时内应鼓励患者在床上行肢体活动,若无低血压,第3天就可在病房内走动;梗死后第4~5天,逐步增加活动直至每天3次步行~m。

5)建立静脉通道:保持给药途径畅通。

6)阿司匹林:无禁忌证者即服水溶性阿司匹林或嚼服肠溶阿司匹林~mg,然后每日1次,3日后改为75~mg每日1次长期服用。

2.解除疼痛选用下列药物尽快解除疼痛:

1)哌替啶50~mg肌内注射或吗啡5~10mg皮下注射,必要时1~2小时后再注射一次,以后每4~6小时可重复应用,注意呼吸功能的抑制。

2)疼痛较轻者可用可待因或罂粟碱0.03~0.06g肌内注射或口服。

3)硝酸甘油0.3mg或硝酸异山梨酯5~10mg舌下含用或静脉滴注,要注意心率增快和血压降低。

4)早期心肌再灌注疗法可极有效地解除疼痛。

3.再灌注心肌起病3~6小时最多在12小时内,使闭塞的冠状动脉再通,心肌得到再灌注,濒临坏死的心肌可能得以存活或使坏死范围缩小,对梗死后心肌重塑有利,预后改善,是一种积极的治疗措施。

1)溶栓治疗:无条件施行介入治疗或因患者就诊延误、转送患者到可施行介入治疗的单位将会错过再灌注时机,如无禁忌证应立即(接诊患者后30分钟内)行本法治疗。

溶栓治疗的目标:尽早开通梗死相关冠状动脉;尽可能挽救濒临死亡的心肌,限制梗死面积,保存左室功能;降低死亡率,改善远期预后;预防缺血或梗死再发。

适应证:①两个或两个以上相邻导联ST段抬高(胸导联≥0.2mV,肢导联≥0.1mV),或病史提示急性心肌梗死伴左束支传导阻滞,起病时间<12小时,患者年龄<75岁;②ST段显著抬高的心肌梗死患者年龄>75岁,经慎重权衡利弊仍可考虑;③ST段抬高的心肌梗死,发病时间已达12~24小时,但如有进行性缺血性胸痛,广泛ST段抬高者可考虑。

禁忌证:①既往发生过出血性脑卒中,1年内发生过缺血性脑卒中或脑血管事件;②颅内肿瘤;③近期(2~4周)有活动性内脏出血;④可疑为主动脉夹层;⑤入院时严重且未控制的高血压(>/mmHg)或慢性严重高血压病史;⑥目前正在使用治疗剂量的抗凝血药或已知有出血倾向;⑦近期(2~4周)创伤史,包括头部外伤、创伤性心肺复苏或较长时间(>10分钟)的心肺复苏;⑧近期(周)外科大手术;⑨近期(<2周)曾有在不能压迫部位的大血管行穿刺术。

溶栓药物的应用:以纤维蛋白溶酶激活剂激活血栓中纤维蛋白溶酶原,使转变为纤维蛋白溶酶而溶解冠状动脉内的血栓。国内常用:①尿激酶30分钟内静脉滴注万U;②链激酶或重组链激酶以万U静脉滴注,在60分钟内滴完;③重组组织型纤维蛋白溶酶原激活剂mg在90分钟内静脉给予:先静脉注15mg,继而30分钟内静脉滴注50mg,其后60分钟内再滴注35mg(国内有报告用上述剂量的一半也能奏效)。用rt-PA前先用肝素U静脉注射,用药后续以肝素每小时~0U持续静脉滴注共48小时,以后改为皮下注射U,每12小时一次,连用3~5天。用链激酶时,应注意寒战、发热等过敏反应。根据冠状动脉造影直接判断,或根据:①心电图抬高的ST段于2小时内回降>50%;②胸痛2小时内基本消失;③2小时内出现再灌注性心律失常;④血清CK-MB酶峰值提前出现(14小时内),间接判断血栓溶解。

2)经皮冠状动脉介入治疗(PCI):具备施医院,①能在患者住院90分钟内施行PCI;②心导管室每年施行PCI>例并有心外科待命的条件;③施术者每年独立施行PCI>30例;④急性心肌梗死直接经皮冠状动脉腔内成形术(PTCA)成功率在90%以上;⑤在所有送到心导管室的患者中,能完成PCI者达85%以上。在患者抵达急诊室明确诊断之后,对需施行直接PCI者边给予常规治疗和作术前准备,边将患者送到心导管室。

(1)直接PTCA:适应证为,①ST段抬高和新出现左束支传导阻滞(影响ST段的分析)的心肌梗死;②ST段抬高的心肌梗死并发心源性休克;③适合再灌注治疗而有溶栓治疗禁忌证者;④无ST段抬高的心肌梗死,但梗死相关动脉严重狭窄,血流≤TIMIⅡ级。应注意:①发病12小时以上不宜施行PCI;②不宜对非梗死相关的动脉施行PCI;③要由有经验者施术,以避免延误时机。有心源性休克者宜先行主动脉内球囊反搏术,待血压稳定后再施术。近年来认为支架置入术效果优于直接PTCA,可在施行直接PTCA的患者中考虑较广泛地应用。

(2)补救性PCI:溶栓治疗后仍有明显胸痛,抬高的ST段无明显降低者,应尽快进行冠状动脉造影,如显示TIMI0~Ⅱ级血流,说明相关动脉未再通,宜立即施行补救性PCI。

(3)溶栓治疗再通者的PCI:溶栓治疗成功的患者,如无缺血复发表现,可在7~10天后行冠状动脉造影,如残留的狭窄病变适宜于PCI可行PCI治疗。

3)紧急主动脉–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:介入治疗失败或溶栓治疗无效有手术指征者,宜争取6~8小时内施行主动脉–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。

4.心律失常治疗心律失常必须及时消除,以免演变为严重心律失常甚至猝死。

1)一旦发现室性期前收缩或室性心动过速,立即用利多卡因50~mg静脉注射,每5~10分钟重复一次,至期前收缩消失或总量已达mg,继以1~3mg/min的速度静脉滴注维持,情况稳定后改用口服美西律mg、普鲁卡因胺~mg,每6小时一次维持。如室性心律失常反复者可用胺碘酮。

2)发生心室颤动时,立即采用非同步直流电除颤;室性心动过速药物疗效不满意时也应及早用同步直流电复律。

3)缓慢的心律失常多见于下壁心梗。窦性心动过缓或Ⅰ°和Ⅱ°Ⅰ型房室传导阻滞者可用阿托品0.5~1mg肌内或静脉注射。

4)房室传导阻滞发展到莫氏Ⅱ型Ⅱ°或Ⅲ°时,宜用人工心脏起搏器作临时的经静脉心内膜右心室起搏治疗,待传导阻滞消失后撤除。

5)室上性快速心律失常用洋地黄类、维拉帕米等药物治疗不能控制时,可考虑同步直流电转复窦性心律或用抗快速心律失常的起搏治疗。

5.控制休克根据休克纯属心源性,抑或伴有周围血管舒缩障碍或血容量不足等因素存在而分别处理。

1)补充血容量:估计有血容量不足,或中心静脉压和肺动脉楔压低者,用低分子右旋糖酐或5%~10%葡萄糖液静脉滴注,输液后如中心静脉压上升>1.77kPa(18cmH2O),肺动脉楔压在2.0~2.4kPa(15~18mmHg)及以上,则应停止。右心室梗死时的低血压状态可通过扩容得以纠正。

2)应用升压药:补充血容量后血压仍不升,而肺小动脉楔压和心排血量正常时,提示周围血管张力不足,可用多巴胺起始剂量3~5μg/(kg·min),静脉滴注,或去甲肾上腺素2~8μg/min,亦可选用多巴酚丁胺(起始剂量3~10μg/kg·min)。

3)应用血管扩张剂:经上述处理血压仍不升,而肺动脉楔压(PCWP)增高,心排血量低或周围血管显著收缩以致四肢厥冷并有发绀时,硝普钠15μg/min开始,每5分钟逐渐增量至PCWP降至15~18mmHg;硝酸甘油10~20μg/min开始,每5~10分钟增加5~10μg/min直至左室充盈压下降。

4)其他:治疗休克的其他措施包括纠正酸中毒、避免脑缺血、保护肾功能,必要时应用洋地黄制剂等。为了降低心源性休克的死亡率,医院主张用主动脉内气囊反搏术进行辅助循环,然后作选择性冠状动脉造影,随即施行介入治疗或主动脉–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手术,可挽救一些患者的生命。

6.治疗心力衰竭主要是治疗急性左心衰竭,以应用吗啡(或哌替啶)和利尿剂为主,亦可选用血管扩张剂减轻左心室的后负荷,或用多巴酚丁胺等治疗。洋地黄类药物可能引起室性心律失常宜慎用。最早期出现的心力衰竭主要是坏死心肌间质充血、水肿引起顺应性下降所致,而左心室舒张末期容量尚不增大,因此在梗死发生后24小时内宜尽量避免使用洋地黄类。有右心室梗死的患者应慎用利尿剂。

----引自《张博士医考红宝书口腔执业含助理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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